关于《时尚》杂志社有限责任公司(原告)诉北京时之尚广告有限责任公司(被告)商标权利归属一案,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做出了公正的终审判决,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,维持了一审原判,原告(《时尚》杂志社有限责任公司)要求确认“时尚”系列商标归其所有没有法律依据...